寶安縣政府舊址:寶安區文物保護單位,位于寶安區新安街道寶民一路1號。始建于上世紀80年代。由寶安縣政府大樓、寶安縣委大樓、食堂及花園組成,寶安縣政府大樓1983年7月竣工,坐西北向東南。平面呈長方形,磚混結構,高六層。寶安縣委大樓于1987年10月竣工。坐東北向西南。平面呈“工”字形,磚混結構。1992年撤縣設區后成為寶安區委區政府所在地。2010年9月寶安區人民政府公布為寶安區文物保護單位。
信息來源:寶安區文體旅游局
新安街道:“新安”,源于明朝萬歷元年(1573年),寶安縣曾取“革故鼎新,去危為安”之義,改名為新安縣。民國3年(1914年),因新安縣與河南省新安縣同名,復稱寶安縣,1979年3月,寶安縣改為深圳市。1981年10月,寶安縣恢復建制時,設立新安鎮為縣城。1992年12月,寶安撤縣設區。1994年1月15日,撤銷新安鎮,設立新安街道辦事處。 新安街道位于…… 新安街道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