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新光新石器時代遺址位于永平縣城東部的新光街兩側,新建的東西大街(博南路)橫穿遺址之上。總面積40000平方米。
該遺址發現于1993年5月,客運站、交警大隊建房挖基槽時,掘出大量陶片、石器等,后經州文物管理所調查,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復查,確認為新石器時代遺址。12月4日,省文物管理委員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大理州文物管理所等機構領導及專家共同現場考察了遺址,為此,省州文物部門及縣人民政府決定按照《文物保0》的規定,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堅持“既有利于文物保護,又有利于城市建設”的原則,配合基本建設進行發掘。并依法向國家文物局申報該遺址的搶救發掘。先后發掘五次,長達三年之久,共發掘2700平方米。
考古隊由省州縣三級聯合組成。
第一期:發掘工作于1993年12月16日開始,進行東大街南側1000平方米的考古發掘。
第二期:1994年3月進行東西大街北側300平方米的發掘。5月,為了確保地下文物安全,避免遺址遭到破壞,對整個遺址進行了全面勘探。即東西大街以南,集中分布有兩片。一是老街派出所院后,公路路坎上面臺地,面積350平方米;二是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住宿樓以東,客運站大樓以南的院心部位,面積700平方米。
第三期:1994年10月發掘新華書店建房地址400平方米的面積。
第四期:1995年11月,為配合公路稽查站建房發掘300平方米的面積。
第五期:1996年1月,為配合東大街暢通又發掘700平方米的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