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木結構四合院,正房三開間。本建筑為民國時期浦廠職工所建私宅,后抗日戰爭時期被日寇所占領,抗戰勝利后歸還房主,解放后收歸浦鎮車輛廠所用,現出租給職工家屬使用。西側為龍虎巷,其他三側為民居。反映了民國時期南門地區傳統民居的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