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建筑建于1937年前,其院落占地面積約600平方米,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幢,平房3幢,建筑面積363.8平方米,其主樓建筑面積270平方米,原產權人為張慰生。
張慰生,系偽陸大教官,偽軍政部參謀,抗戰勝利后退役,1951年初參加中南軍區任參議員,同年7月25日病故于漢口,其產權由其妻周靜繼承,解放前該處曾出租給偽湖北省銀行,解放后出租兼自用。1958年因別處另有房產,該處而全部納入改造,后該處出賣給南京開元經濟開發公司。目前,該處僅剩主樓及平房各1幢,其主樓坐北朝南,高二層,瓷磚外墻,鋁合金窗,四坡頂,青瓦,南側突出門廳,兩根白色圓柱支撐廳上露天陽臺,南側平房1幢。現該處為某私人買為己有,房屋保護狀況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