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建筑建于1936年,其占地面積1542.2平方米,共建有西式風格的主樓1幢,附屬樓及平房各1幢,建筑面積483.1平方米,原產權人為汪榮寶,汪榮寶,北洋政府時期外交官,曾駐日、瑞士、法、比利時等國公使,1933年病故。其妻繼承其夫遺產,因建筑住房出租較之存款利息為優,故于1936年購地建此住宅,但該處完工后,南京淪陷,該處被日寇占住,抗戰勝利后歸還。1947年其子汪孝熙由駐比利時大使調回外交部供職,汪將房產租給偽中國植物油料廠使用,合同期到1949年9月。南京解放后,因該處出租給偽機關而由市房產局實行代管,并先后由營房部,警備司令部租用,1951年1月市房產局歸還產權。1953年,汪其妻將該處出售于市房產局。目前,該處現有主樓及平房各1幢,其主樓坐北朝南,磚混結構,假三層,米黃色及青磚交錯外墻,人字頂,青瓦,壁爐和老虎窗各2個,建筑面積330.6平方米。房屋造型為東西兩側方形對稱。現該處為普通居民居住,房產權為鼓樓區房產經營公司,房屋保護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