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民劇院為陜西省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中國20世紀建筑遺產,1954年建成,位于西安市鐘樓附近北大街,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是一座融中國傳統建筑藝術與西方典雅建筑風格于一體的完美典范,也是的西安市標志性建筑及這個城市的文化符號和重要品牌。
1952年從延安搬遷到西安的西北文藝工作團(現陜西歌舞團),還沒有專用演出劇院。便在當時的西北軍政委員會文委會的支持下,申請財政撥款100多萬元,于北大街原長安大劇院舊址上,決定重新修建一座代表新中國文化特色的劇院。
1954年5月,人民劇院作為西北文工團的劇場,正式建成,段紹嘉題寫了院名。西北建筑設計公司(現中國建筑西北設計院)負責設計,陜西省第三建筑公司承擔人民劇院項目建設。
2003年,陜西省發改委投入3600萬專款立項正式整修。初建人民劇院的陜西省第三建筑公司再次承擔了為期兩年的整改修葺任務并如期竣工。
劇院現有座椅1010個,基礎燈具500余只,480個回路的可控硅調光臺。音響設備采用美國MeyerSound系列。舞臺臺口高7米,寬14米,深22米。橫、立幕布5道,吊桿49道,面光2道,耳光、柱光兩側各一組,南北上下場口吊籠各3個。升降樂池總面積83.25平方米,可容納120人左右。后臺大小化妝室服裝室若干。大小貴賓室2個,另有會議桌、指揮臺等若干,完全滿足各類專業演出和場租的需要。
西安人民劇院建成以來,不僅承接了省市黨和政府歷年的重要大型會議,為及時宣傳黨的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作出了重要和特殊的貢獻,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周恩來、劉少奇、陳毅、--邦等等,都曾在這里親臨視察和觀看演出。還接待過五大洲上百個知名藝術團體和國內幾乎所有的重要藝術團體的演出,為中外藝術家搭建了溝通和友誼的橋梁,同時在普及各類藝術品種和文化樣式,豐富廣大群眾業余文化生活,提高群眾藝術品位和鑒賞能力方面,更是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成為西北乃至全國很有影響的文化演出場所。
時代:1954年
地點:西安市新城區北大街41號
保護范圍:東、南、北至圍墻,西至北大街。
2008年,西安人民劇院被陜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五批省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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