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菁書院碑刻位于澄江街道人民中路135號南菁高中內。南菁書院是清代書院之一,清光緒八年(1882年),江蘇學政黃體芳所建。清兵部尚書、兩江總督左宗棠奏撥長江水師京口、游擊協鎮兩署故址及白銀貳萬兩協辦書院。書院命名取朱熹名言“南方之學,得其菁華”之意。學生學習經史辭章,兼習天文、算學等。刊有《皇清經解續編》一千四百三十卷及《南菁叢書》、《南菁札記》等書籍文獻。清末,她是江蘇全省的最高學府和教育中心。南菁校名幾經更改,校址數次搬遷,但學校文化傳統和辦學精髓始終未變。形成了“以文化引領學校發展”的辦學思想,“為國家民族培養未來強者”的育人目標,“理必求真、事必求是、言必守信、行必踏實”的為人準則;發展了“自主為先、學科培優、國際融合、審美見長”的辦學特色。廢科舉后改為南菁學校(南菁高中)。這些碑刻刻于光緒九年、十一年和十四年,共6通,在原南菁書院今人民中路143號內,現為南菁中學校內,鑲嵌入校園內芙蓉湖東岸碑廊內,記載了南菁書院創辦的緣故,命名及經費等情況。六塊碑分別為南菁書院記碑、南菁書院講學記碑、南菁書院門頭勒石、南菁書院記碑、南菁沙田記碑、捐建南菁書院各銜名款數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