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陽城遺址位于永歲鄉大塘梅潭村東100米處湘江西岸的土石山上,舊名改洲。城址東、南、西三面臨湘江,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洮陽縣治所于此,屬零陵郡。西南處有一條名為洮水的小河依城東流入湘江。清人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記載:“洮陽廢縣(全)州北三十里,漢置縣,以洮水經其南而名。”故城被稱為洮陽。城距湘江正常水面高約20米,依山勢自然形態用泥土夯而成,平面折作多角形,正中有六邊形臺面,東西兩翼略低,類似郭城。東西兩面都開城門,凡轉角處都比周圍高,似原為角樓處。東西長約300米,南北寬約200米,城墻板筑,殘高2-3米,厚至5-10米。城內地面散布大量漢代繩紋筒瓦、板瓦,籃紋、席紋、方格紋,以及有方格紋和米字紋組合的陶器殘片。戰國時期楚國已在此設城邑關戌,安微壽縣出土的《鄂君啟金節》有楚國商船進入湘江“庚(經)洮陽”的記載,是楚向嶺南發展最早的據點,是嶺南最早的縣城之一。1981年8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為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