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建筑建于1934年其占地面積719.93平方米,共有普通風格的主樓1幢,平房2幢,產權人為李敬思。李敬思,抗戰前在中國銀行任職員,津浦鐵路局任會計,抗戰時在貴陽某大學任教,抗戰 后在郵江局任襄理。解放后,在南京市政府財委會工作,本房系李敬思號李無邪買地自建,因解放前李向金成銀行借支法幣16000元未還清,解放后根據政策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市支行向其清收,李以該房地產抵償,1957年12月市房產局接管此處,后核定其產權為鼓樓區房產經營公司。目前此處現有主樓及平房各1幢,其主樓坐北朝南,磚木結構,高三層,紅磚外墻,四坡頂,紅瓦,帶老虎窗壁爐,建筑面積約300平方米。現為普通居民住宅,保護狀況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