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涵舊居建筑建于1935年,其院落占地面積745.73平方米,建有西式主樓1幢,西式平房2幢,車庫2間,建筑面積305.7平方米,其產權為高一涵所有,解放前此處由高一涵全家自住,1958年除留作部分為自住房外,其余全部納入社會主義改造。1973年落實政策后,房產全部退還。1968年-1979年,高一涵夫婦相繼逝世,其子女高宋滬,高宋純繼承其遺產。1987年高一涵其子女又將此處出售給喻文瑞(女),1991年喻文瑞在鼓樓區公證聲明,此房是其三女兒夏平(港商)出資購買,1992年核定房產權為夏平。
目前,該處現有主樓,平房,各1幢,車庫1間,其主樓坐北朝南,高二層,仿青磚外墻,四坡頂,青瓦帶壁爐,建筑面積230.9平方米,北側平房1幢,中間聯廊連接主樓,西南側車庫1間,均為仿青磚外墻,人字頂,建筑面積分別為36.9和5.5平方米。現由夏平家人居住,房屋保護很好。
高一涵(1884-1968年),早年赴日本留學,1918年后,任北京大學,武昌中山大學教授,北京中國大學政治系主任,上海中國公學社會科學院院長等職,1931年后任國民政府檢察院檢查委員,監察使。1946年當選“制憲國民大會”國民黨代表,解放后,先后任民盟中央委員,全國政協委員,省司法廳廳長,省政府副主席等職,1968年逝世,著有《歐洲政治思想史》《政法學綱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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