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建筑建于1935年,其院落占地面積約700平方米,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幢,平房1幢,建筑面積約350平方米,其中樓房建筑面積約290平方米,原產(chǎn)權人為卓君衛(wèi)。
卓君衛(wèi)(身份不詳)1948年卓將該處委托中央信托局售與美國使館,解放后為軍管會征用。后經(jīng)市委辦公廳指示,先后撥給青年團市委會,高級步兵學校等單位使用,后核定其房產(chǎn)權為省人委,目前該處現(xiàn)仍有平房主樓各1幢,其主樓坐北朝南,高二層,部分三層,紅磚外墻,四坡頂,人字頂交錯,紅瓦,青瓦,木制門窗,南側二樓帶露天陽臺。現(xiàn)為省級機關干部職工住宅,房屋保護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