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處建于1935年,其院落占地面積589.2平方米,共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幢,平房2幢,建筑面積319.4平方米,原產權人為楊致殊。
楊致殊,女,1923年畢業于北京女子高等師范學校,1928年任南京中央大學,日刊部副主任,1928年12月任南京國民政府--秘書。其丈夫偽立法委員,香港反動期刊《自由人》的實際主持人,政治態度頑固反動,但兩人于1932年離婚,該處產業并非其夫資助,完全由其本人工作積蓄購地所建,1947年4月-1950年4月,楊將該處出租給偽勵志社使用,1952年,楊將該處借給警備區司令部使用,1955年7月楊將該處賣給陳長榮,陳長發,陳長森,陳長祥,陳長源所有,后在私房社會主義改造中,此房為國家所有,其房產權為鼓樓區房產經營公司。目前該處建筑基本保持原有的建筑風格,其主樓坐北朝南,高二層,米黃色外墻,尖頂,青瓦,帶老虎窗,建筑面積215.4平方米現為省級機關某干部住宅,房屋保護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