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處建筑建于1934年,其院落占地面積765.93平方米,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幢,平房3幢,建筑面積427平方米,原產權人為曹振孫。 曹振孫,江西新建人,曾任上海麗來化學工廠技師,解放前,曹曾將處出租給楊中明住用。
楊中明,1936年任安徽第一行政區督察員兼保安司令,第十行政區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河南省政府委員,安徽省政府委員兼田斌糧食處處長,1948年8月任安徽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后被捕入獄,1966年4月16日獲特赦。1951年曹振孫將該處賣給部隊,并核定其房產權為南京軍區后勤部所有,目前,該處建筑基本保持其原有的建筑風格,其主樓坐北朝南,高二層,仿青磚及米黃色外墻,大坡屋架頂,四坡頂紅瓦帶老虎窗。壁爐,建筑面積304平方米,另東側平房1幢,中部連廊,門衛平房2幢,均為清磚外墻人字頂,青瓦,,現該處為南京軍區司令部某干部住宅,房屋保護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