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建筑建于1936年,其院落占地面積945平方米,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幢,平房3幢,原產權人為汪鵬,目前該處現有主樓1幢,其主樓坐北朝南,高二層,黃色拉毛外墻,大坡架頂,人字頂,多邊形頂交錯,青瓦,一樓東南側內廊5根白色小圓柱支托,上帶露天陽臺,西南側為多邊形,紫色門窗,建筑面積212.3平方米,現該處暫空置。
汪鵬,安徽縣人,1943年畢業于上海圣約翰大學,后留學美國,任上海凇滬警備司令部副官,戴笠外文秘書,太平洋戰爭爆發后汪鵬投降日寇在日特丁野村手下當特務。解放后由于汪拒不登記交待,于1951年3月24日在天津判處死刑。1953年該處由人民政府按漢奸特務罪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