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建筑建于1937年以前,其占地面積約800平方米,建有西式風格的主樓1幢,平房2幢。其主樓坐北朝南,假三層,粉式拉毛外墻,四坡頂,紅瓦。樓內廊,主樓后為一排平房5間,中部為聯(lián)廊,連接主樓。建筑面積共562平方米。原產(chǎn)權人為李圣五。1948年10月8日,中央信托局將此房賣給國民黨元老張群的長子張繼正。解放后由政府接管。市委會,軍區(qū)政治部等先后住用。目前該處基本保持它原有的建筑風格,現(xiàn)為南京軍區(qū)司令部干部住宅。
李圣五,山東泰安人,生于1899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后到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大學院、英國牛津大學研究國際公法,獲法學學士及碩士學位。1932年任行政院參事。1933年12月20日任外交部總務司司長,兼中央政治會議特務秘書、《東方雜志》主任。1939年加入汪偽政權,擔任過汪偽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委員、汪偽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長、--實施委員會常務委員、教育部部長、駐德大使、駐丹麥公使、--實施委員會秘書長、敵產(chǎn)管理委員會委員、外交部部長等。1945年9月26日被逮捕。著有《國際公--》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