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建筑建于1934年,其院落占地面積為1021.06平方米,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幢,平房1幢,建筑面積289.1平方米,原產權人為許繼廉。許繼廉,抗戰前任偽郵江局郵務長。解放前,許繼廉曾一度將該處租給美商威廉韓公司使用,解放后,該處先由美僑陸克士先生為該房屋代管人,后由政府代管,1980年許繼廉從美國來信申請返還該處房產,不久按政策拆銷代管,1980年10月許將此處售于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目前,該處現有主樓1幢,1幢平房,其主樓坐北朝南,假三層,磁磚貼外墻,人字頂,青瓦,北立面聯廊接平房3間,西南側有水井,現為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一接待住所,院內環境及房屋保護很好。